强化公益属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;线下面授教学(含实践教学环节)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%……
近日,《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印发,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,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
在不同历史时期,普通高校通过举办函授、业余、脱产、网络等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,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辐射全社会,为成人学习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学习机会,为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、普及化,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,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素质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教育部数据显示,目前全国共有1725所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,其中部属高校53所(仍有在籍生的)、高职院校753所。2021年招生501万人,在籍生1209.3万人,按人头算,基本占到整个高等教育总规模的四分之一。
近年来,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,也存在办学定位不够明确、制度标准不够完善、治理体系不够健全、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,不能很好适应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。
“所以,《实施意见》中出现频率较多的词汇就是‘规范’。”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。
基于现实存在的问题,《实施意见》对普通高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改革作出全面部署,推动形成办学结构合理、质量标准完善、办学行为规范、监管措施有效、保障机制健全的新格局。
“进入新时代,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,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愈发迫切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需要加强改革,推动由规模扩张向规范发展、高质量发展转变。”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说。
科学确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
在此次《实施意见》发布之前,教育部已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广告发布、专业设置、教材建设、校外教学点设置等发布通知,可以看出国家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要求越来越严格、管理越来越规范。
此次《实施意见》从明确办学定位、优化办学形式、推进分类发展、严格办学基本要求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,对普通高校举办什么样的学历继续教育、如何办好学历继续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在办学定位上,要求普通高校遵循“聚焦特色、控制规模、保证质量”等原则,举办与学校定位、特色相适应的学历继续教育。要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,强化公益属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。
在办学形式上,明确自2025年秋季起,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不再使用“函授”“业余”的名称,统一为“非脱产”。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学历继续教育统一通过成人高考入学,统一专业教学基本要求,统一最低修业年限,统一毕业证书。
在分类发展上,支持部属高校结合高水平学科专业举办“少而优、小而精”的学历继续教育,支持地方高校重点举办“服务地方、办学规范、规模适度、特色鲜明”的学历继续教育,高等职业学校重点面向一线从业人员,举办服务“知识更新、技术提升”的学历继续教育。
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“含金量”
值得注意的是,《实施意见》强调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,要求主办高校加强对线上教学和线下面授的全过程管理,确保严格落实课程教学、实验实训、考勤、作业、考核、毕业论文(设计)、毕业答辩及审核等环节要求,并规定线下面授教学(含实践教学环节)原则上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20%。对于师资队伍也作出明确要求,主讲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∶200,辅导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∶100,管理人员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1∶200。
“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质量,需要从教学过程、教学标准、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规范。”储朝晖说。
如何保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质量,提升“含金量”,使之能够可持续发展,是接下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机构努力的方向。
在办学基本要求上,《实施意见》列明普通高校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所需师资、场所、设备、资源、经费、制度等方面的基本要求,并将其作为核定办学资质、确定招生计划上限、监测办学质量、评价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。同时,教育部将分专业类制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。
在人才培养质量上,《实施意见》对思想政治教育、教学组织实施、校外教学点管理、教学模式改革创新、师资队伍建设等教育教学各环节提出了规范性要求。同时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等要求。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,教育部主要将从3个方面推动《实施意见》的贯彻落实: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;二要强化落实落地,突显改革实效;三要推动示范引领,形成良好氛围。
来源:《中国教育报》2022年08月18日第1版 版名:要闻